近年来,我局根据中、省、市、县“四五”、“五五”普法规划和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四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始终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以突出抓好学校法制课计划、教师、教材、课时“四落实”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采取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 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请违法犯罪青少年现身说法, 开展学生“带法回家”, 举办法制讲座、模拟法庭,开展“法治校园”创建活动等多种方式方法,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有效地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了我县教育事业发展。
一、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开展情况
(一)作为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做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把青少年特别是在校生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纳入“四五”、“五五”普法规划,做到长规划,短安排。同时实行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司法局的职能作用,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础建设。指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学校,抓好法制课教育计划、教师、教材、课时“四落实”。目前,全县21所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全部达到“四落实”要求。对法制课师资队伍、校外辅导员队伍和法制宣传队伍进行辅导,制作《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法)》、《刑法基本知识》和反邪教法制宣传画板85块,编印《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法)》、《刑法基本知识》等宣传材料提供给各中小学学习宣传。协助有关部门在学校、农村开辟法制宣传栏,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宣传专栏。充分运用大众宣传媒体,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2005年我局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了司法部、中央综治委出版发行的《农村普法》八十集电视片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与法同行》四十集电视片,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关心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
(三)利用法制宣传队伍,开展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我局通过法制宣传队伍这个有效载体,组织宣传人员深入全县各学校进行法制教育。从“一五”普法开始至今的“五五”普法我局一直坚持这个好的作法,每年都组织局机关公务员、律师、普法骨干组成法制宣传队伍到全县中小学校巡回宣讲。2006年9月份,在县教育局的配合下,我局由依法治县办干部和专职律师组成的9人普法宣讲团,深入到全县21所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受教育师生达27438人(其中学生25248人,教师1879人,家长400余人)。同时,我们为了适应“五五”普法形势的需要,抽调了公安、检察、法院、律师、公证、依法治县办、法律援助等机构的骨干,成立了黄陵县法律讲师团,并组织人员于去冬今春深入农村、学校开展了第一轮的法制讲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近年来,先后宣讲了《宪法》、《宪法修正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法)》以及有关禁毒、道路交通安全,反邪教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在农村、社区等基层,通过送法下乡,法律进村组、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结合学文化、学科技,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
(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对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普法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从2001年开始我局将红石岩监狱和上畛子监狱确定为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曾多次组织监狱年青服刑人员为全县中、小学生进行“现身说法”法制报告,收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特别是在2003年的巡回宣讲活动中,出现了万人上法课的局面。
(五)针对青少年的特点,采用各种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形式。如黄陵中学、双龙小学和一些学校举办“与法同行”演讲会、主题班会、讨论会,撰写学法体会,违法犯罪青少年现身说法,学生“带法回家”等多种形式,增强学医效果。桥山中学聘请我局律师田延莉同志指导,开展了模拟法庭的法律实践活动,以案说法、情景模拟、直观易懂、生动有趣的形式,激发了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提高了学习法律知识的实效。
(六)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全县所有的学校均聘任专兼职法制副校长,负责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我局督促、指导各法制副校长积极履行职责,帮助学校制定普法规划、法制教育年度计划,开展创建“法治校园”活动,充分发挥主课堂法制渗透作用,并结合家长学校辅助作用,努力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
(七)开展维权活动,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我局通过开展普法和依法治校,创建“法治校园”活动,不断提高了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2005年仓村中学|桥山小学被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授予“法治校园”。同时,我们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有关部门参与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司法所积极为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书写法律文书,联系委托辩护人等法律服务,为当事人家属排忧解难。还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轮流值班,随时解答青少年的法律咨询。“四五”期间,共接受青少年法律咨询电话165个;接待来人来访咨询76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4件,代写法律文书98件,代理辩护56件。
近年来,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在学校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过程中,人们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学校、家庭注重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忽视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的倾向依然存在;法制课教材针对性不强,师资缺乏培训、教育方式方法不够新颖等都是当前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努力解决。
二、与时俱进,加强指导,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一项浩繁的经常性工作,需要我们兢兢业业、扎实工作,不懈努力。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规定》以及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方法和途径,扎实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一)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指导各学校继续把法制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在提高法制课质量上下功夫,确保取得实效。
(二)校内校外相结合,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模拟法庭等活动,对青少年进行直观、生动、形式多样的教育。
(三)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从政法部门选派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干部兼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依托社区,结合基层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律进社区”活动,把对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五)开展依法治校活动。通过制定各种制度,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秩序,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加强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各项措施,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法治校园活动,保证青少年有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六)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依托基地开展法制教育。要完善法制教育基地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逐步实现规范化。
(七)针对青少年的特点,推进青少年网络文明活动。教育学生文明上网,利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网络不良内容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